最新消息       屋苑資訊       管理委員會       表格下載       常務會議       聯絡資料

竹園北邨業主立案法團 ‧ 理念

竹園北邨業主立案法團於2000年2月28日正式註冊成立,
不經不覺已經歷了二十一個年頭。從第一屆管理委員會開始,  
現在已步入第九屆管理委員會。管理委員會的工作,是要為業主
和住戶提供一個良好、舒適的居住環境,並適當地保養屋苑的公
用部份,以保障業主、住戶和大眾的安全,並確保物業價值。  
管理人員的責任是要盡量滿足住戶的合理需求及在職權範圍內  
推行符合大眾的工作。管理委員會執行工作時,主要是根據屋邨
《大廈公契》 (Deed of Mutual Covenant)及《建築物管理條
例》。《大廈公契》簡稱「公契」,公契是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
的文件,對簽約的各方及其承讓人或承繼人均有約束力。訂立公
契的目的,是要清楚訂明各項規則,使到大廈各業主、住戶、租
客及物業管理公司在使用大廈的公共設施及私人地方時,知所遵
守,從而明白本身的權利和責任。要成功將竹園北邨管理得善並
得到業戶們的支持和配合,實在殊不簡單。在日常管理及維修保
養的工作上,要成功平衡不同居民的意見和需要時,可說是法團
和管理公司最大的挑戰。所以,多年以來,管理委員會在作出決
定或考慮時,一直堅守著一個真誠的服務理念,就是無時無刻均
以業主們的利益為依歸,確保業主們的一分一毫用得其所,為業
戶們建立一個理想的安樂窩。